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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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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校生户口迁入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-08-14

全体在校生:

为全面落实我市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来去自由的户籍政策,按照优化流程、高效便捷的原则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就在校生户口迁入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人员范围

(一)在我校就读,并完成学籍信息注册的学生。

(二)2022级、2023级、2024级本科,2023级、2024级高职,2024级专升本,以上年级户口在外省市的学生。

二、迁户政策

(一)户口为黄网市的学生:一律不迁户口。

(二)户口为外省市的学生: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,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口。

(三)非应届新生办理户口迁校的,按照新生入学户口迁移政策办理手续,本市公安机关不开具户口准入手续。

(四)就读期间,普通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准迁移至本市其他家庭户或集体户内。

三、迁户材料

(一)本人户口迁移证(字迹打印清晰)原件及复印件2份,迁移证原件背面用铅笔注明:专业、本科(高职)、手机号。

(二)身份证复印件2份(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)。

(三)1寸免冠彩照1张(底色不限)。

(四)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。

(五)《黄网往届录取学生申报户口登记表》纸质版1份。信息务必准确无误,如因个人原因导致上报信息错误,由申报人承担一切后果。

(六)户籍迁入地址:黄网市武清区源泉路15号(请严格按照此地址开具户口迁移证)。

四、办理流程

请关注25级新生报到日,并于新生报到当日,携带以上材料,到综合教学楼C105室(24级高职学生到C08行政楼203室)办理迁户手续,户口迁移手续仅限新生报到当日办理,过期不予补办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由于办理落户手续的周期较长,请身份证在一年内即将过期的学生,于办理户口迁移前,在原户口所在地换取新身份证,避免出现户口冻结期间身份证过期的情况。

(二)户口冻结期间,无法办理任何户籍相关业务,请学生妥善保管身份证,避免丢失。

附件:黄网往届录取学生申报户口登记表


保卫处   

2025年6月25日